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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为我校2013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:2013/6/26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档案提取办法 发布时间:2013/4/12
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
学生档案提取办法
为规范我校学生学籍档案的提取工作,根据《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及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适用范围
1、各届大专、中专毕业生;
2、转学学生;
3、退学学生。
二、提取办法
(一)所需材料
1、已过择业期(毕业后两年)的毕业生:
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及就业报到证。
2、尚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:
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及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(持就业报到证或由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亦可)。
3、参加专升本考试考取本科院校的大专毕业生:
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及录取通知书。
4、转学学生:
本人身份证、《河南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审批表》或接收学校的调档函及《学生提取档案申请书》(可至综合档案室网站“下载专区”自行下载打印填写)。
5、退学学生:
本人身份证及《学生提取档案申请书》。
6、学生因升学、就业或其他原因需借用个人学籍档案中相关材料的,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相应证明材料。
7、以上各种材料,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。
(二)提取流程
1、学生持相应材料,到学校综合档案室服务大厅办理;
2、学生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,如实填写《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档案利用登记表》;
3、工作人员查验学生证件原件,核对无误后,留存复印件,提出学籍档案,密封后交予学生本人,完成提档手续。(学生务必妥善处置个人档案,避免自拆、污损或丢失。)
(三)特殊情况处理
1、因学籍档案事关学生个人切身利益,原则上须由本人持相应手续亲自办理提取手续,但若学生因在外地(限河南省外)工作或身患重大疾病、残疾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,需要委托他人提取档案的,学生本人必须亲笔填写《提取档案委托书》(可至综合档案室网站“下载专区”自行下载打印填写)。被委托人办理提档手续时应提供自己的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委托人的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毕业证(原件及复印件)及《提取档案委托书》,方可办理提档手续。
2、学生提档时,须带齐所需材料。若办理人材料因丢失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的,必须出示由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。材料不全,不予办理。
三、办理时间
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20分至12点,法定节假日不办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
1、办理地点:学校图书馆六楼北厅综合档案室服务大厅(学生档案科)。
2、综合档案室学生档案科联系电话:0371-67673992。
3、综合档案室网址:http://das.shuqing.org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综合档案室
2013年4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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